原帖由 davidtkm 于 2008-6-19 10:19 发表 抱歉!可能寫得太亂! 其實我是用6天的收市價作升跌比較, 但若這6天收市價內,如有連續2天收市價相同, 因價位一樣則祇用其中一天作比較,忽略另一天, 例如要用4日計算:c + ref(c,-1) + ref(c,-2) + ref(c, ...
我是明白的, 問題就是那個 ref(c,-4) , 那裡出來呢 !!
如相同的情況 "再"出現, 那便會有 ref(c,-5) , ref(c,-6), ref(c,-7) ..................
如果你是定立了 6 天, 而其中兩天同價不計, 只計其中一天, 是可以的,
但都只能限制於已訂下的 6 天範圍內做, 才叫 目標明確 ~
但以你的想法, 如果其中兩天是同價時, 那就取 "多" 一天做,
那如果 6 天之內有 3次兩日同價,
那便要取多 3 天, 即總數 9 天做,
但如果所取的任何一天, 又與前面的一天同價, 那便又要取多一天計,
在這個情況下便等同 "無限延伸" ~ 沒有明確範圍~
我們不能於無限的或然率下做到計算, 這個就是我的理解, Sorry 做不到 !
但依你上式所列, 應該是想找到 "之" 型形態 (估計這個應該才是你的目標) ,
那其實可以的, 但想法不相同, 等我得閒先再話你知 ...... 待續 |